開班辦法
88.01.20 院規畫會議訂定
88.02.04 院主管會議通過
- 班別:在職專班 (學位班)。
- 成立學年度:八十八學年度。
- 組別:分光電、電機與控制、電信、資訊共四組。光電組由光電工程系所 (含顯示科技研究所)負責,電機與控制組由 電控工程系所 負責,電信組由 電信工程系所 負責,資訊組則由 資訊工程系所負責。
- 招生名額:請參閱當屆招生簡章
- 考試方式:請參閱當屆招生簡章。
- 課程:修習課程,由各組相關系所另定。
- 上課時間:每學期於晚上及周末時間,每組至少開一門課,兩院總共至少開五門課,提供專班學生選修。專班學生經授課老師及班主任同意,亦可選修一般生之日間課程。專班學生課程,得同時提供學分班選修。
- 招生對象及條件限制:大學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,且工作滿2年(不含服役年資),男限役畢。
- 修業時間:二至五年(不含休學二年)。
- 學費:學雜費依學校標準,與一般研究生同;學分費以每一學分6000元計。
- 經費收支:由兩學院統籌規畫。
- 修業辦法:如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