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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班簡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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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班辦法

88.01.20 院規畫會議訂定
88.02.04 院主管會議通過

  1. 班別:在職專班 (學位班)。
  2. 成立學年度:八十八學年度。
  3. 組別:分光電、電機與控制、電信、資訊共四組。光電組由光電工程系所 (含顯示科技研究所)負責,電機與控制組由 電控工程系所 負責,電信組由 電信工程系所 負責,資訊組則由 資訊工程系所負責。
  4. 招生名額:請參閱當屆招生簡章
  5. 考試方式:請參閱當屆招生簡章。
  6. 課程:修習課程,由各組相關系所另定。
  7. 上課時間:每學期於晚上及周末時間,每組至少開一門課,兩院總共至少開五門課,提供專班學生選修。專班學生經授課老師及班主任同意,亦可選修一般生之日間課程。專班學生課程,得同時提供學分班選修。
  8. 招生對象及條件限制:大學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,且工作滿2年(不含服役年資),男限役畢。
  9. 修業時間:二至五年(不含休學二年)。
  10. 學費:學雜費依學校標準,與一般研究生同;學分費以每一學分6000元計。
  11. 經費收支:由兩學院統籌規畫。
  12. 修業辦法:如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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