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學年度第2學期期末至113學年度第1學期期初研究生學位考試成績及學籍處理原則
公布日期:2024-07-08
112學年度第2學期期末至113學年度第1學期期初研究生學位考試成績及學籍處理原則
依據本校研究生學位授予作業規章,112學年度第2學期期末至113學年度第1學期期初研究生學位考試成績及學籍處理原則,請詳閱下方說明:
一、112學年度第2學期學位考試申請截止日:至113年7月31日。
1. 請同學於113年7月31日(含)前通過學位考試並繳交學位考試成績資料表至註冊組。
2. 若未能於113年8月30日(113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前最後一個工作日)前完成離校程序並繳交論文紙本,修業年限未屆滿者,113學年度第1學期仍應註冊繳費;修業年限屆滿者將依規定予以退學。
二、
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位考試開始申請日期:自113年8月1日起。
1. 同學於113年8月30日(113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前最後一個工作日)前通過學位考試並繳交學位考試成績資料表至註冊組,且完成離校程序並繳交論文紙本者,無須繳費。
2.
113年9月2日開學以後(含開學當日)始完成離校程序及繳交論文紙本者,則須先繳交全額學雜費,再依完成離校程序最終時間按本校「學生離校退費作業要點」辦理退費。
聯絡資訊:
陽明校區:(02)2825-0296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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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復校區:(03)571-2121#31666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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