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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卷獎實施辦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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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3.01.08電資專班委員會議通過
93.03.03電資專班委員會議修訂
95.3.1電資專班委員會修訂
104.02.05電資專班委員會修訂

一、本班為獎勵學業與操行優良之學生,以促進敦品勵學之風氣,特訂定本辦法。

 

二、得獎人之資格與得獎人數:

  1. 上一學期修習至少二(含)門專班或兩學院研究所課程,成績較優,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,並經該組委員推薦之碩一與碩二研究生。三年級(含)以上修習至少二(含)門專班或兩學院研究所課程同學,併入二年級。
  2. 暑修課程併入隨後之各學年度上學期計算。
  3. 每組該年級研究生十名以內者設置一名,逾十名者每十名增設一名,不足十名而滿五名者,得增設一名。

 

三、給獎辦法:每名得獎人頒給獎狀乙紙。

 

四、書卷獎每學期辦理一次。由本班於學期開始時,將推薦之學生名單與上學期修課記錄,提班務委員會確認後,擇期頒獎並公佈。

 

五、本辦法由本班班務委員會會議通過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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